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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机局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作者:lynongjijubgs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洛阳市农机局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机局、农办: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机监文〔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在省农机局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市农机局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并将方案细化,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车辆。在活动中要建立工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工作日志),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农机局成立洛阳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组 长:裴万赢 市农机局局长
副 组 长:王伯章 市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丁会超、焦海祥、侯志刚、郭红霞
联 系 人:郭红霞
电 话:0379-63251025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侯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对农业机械安全意识、经费投入、安全制度、安全管理等检查。
查一查:农机负责人的安全意识高不高,能否看到有形的东西;安全投入及实施情况;农机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及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操作、应急等实施情况。
(二)开展对农机合作社及服务组织等安全检查。
监理部门应与县农机局农机合作社管理科室进行协调,共同查一查农机合作社组织负责人是否有安全意识,是否存有相关法规、文件、资料、安全常识等;农机停放场所是否有安全提示和宣传标语、是否有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开展过安全教育等;机库(棚)、储油、防火等及建筑、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对农机户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对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全面教育,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停放、行驶、作业等安全检查。
1、检查农机法律、法规、规章、规程
2、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等情况。
3、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4、检查私自拼装、改装农机,长期脱检、脱保农机,违法使用假牌假证等情况。
5、检查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和安全培训落实情况。
6、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器材是否齐全,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应急准备是否完善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阶段
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从2015年1月21日至4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1月22日至1月30日)。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1日至2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治,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落实,确保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督导检查和总结完善阶段(3月1日至4月31日)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此次活动采取明查与暗访,对安全检查走过场将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每月27日10时前将本月大检查工作小结和报表报市监理所邮箱,5月5日前将本次活动工作总结和报表报市监理所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洛阳市农机局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