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洛阳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安委〔2014〕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32届“牡丹文化节”及“三夏”农忙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坚持“谁监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制,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持续平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省、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消除、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并将方案细化,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车辆。在活动中要建立工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检查工作日志,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农机局成立洛阳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组 长: 裴万赢 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 王伯章 市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 丁会超、焦海祥、侯志刚、郭红霞
联系人: 郭红霞
电 话: 0379-63251025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侯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自2014年4月3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4月3日-4月8日)
迅速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和检查督促治理阶段(4月9日-6月20 日)
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自查自纠。主要排查和整治: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农机驾驶员安全操作培训情况、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辖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制定治本之策。要及时总结此次大检查工作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农机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市局将组织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抽查。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力的,予以通报。
每周二向市监理所报告
1、大检查自查情况
2、大检查活动情况
3、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农机驾驶员安全操作培训情况、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