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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范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紧急电视电话会

作者:djadmin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范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局、农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4日省政府全省范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陈雪枫副省长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时间6月4日至6月30日

二、管理方式:安全生产按照属地管理,辖区分片负责,实行辖区责任制。

三、隐患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结合当前“三夏”农机作业高峰和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人员、装备、经费上大力支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管理人员实地抓。

(二)开展农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农机安全月”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6月9日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以“安全生产、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农机安全文化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电视、乡村广播、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咨询台等形式,宣传农机安全知识,引导机手自觉遵守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常识,扩大农机安全生产教育覆盖面。二是进村入户履行安全生产告知职责。结合前阶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告知农机户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注册登记,纳入管理;告知进行年度检验;告知农机户主动排查安全隐患。三是教育与培训相结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工程培训,加强农机安全教育。

(三)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握重点,突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工作。一是加强对参加 “三夏”作业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重点通过培训、宣传、执法检查,抓好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安全。二是以依法行政、规范业务为重点,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严把车辆和驾驶人员准入关。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即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坚决不予登记,对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能投入作业;对培训或考试不合格驾驶人员,坚决不予发证,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同时改进工作机制,对从事农机作业但未注册登记和检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上门服务。   

(四)消除隐患,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一是要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深入农村集镇和农机作业现场,加大对农机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机驾驶人员的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逃避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接送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不留盲区、排查不留死角,创造全市安全、畅通、和谐的农机交通环境。二是强化目标责任督导考核。市农机局成立检查组,6月5日开始由监理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县(市)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此次活动不走过程,落到实处。

(五)保障信息畅通,完善应急处置。一是落实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农机事故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健全以农机监理员为基础的基层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三是将农机事故报案电话向社会公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

(六)严格执行“安全月”及三夏农机安全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24小时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确保一旦发生农机生产突发性事件和事故,能及时联络和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
    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于6月28日前将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