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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机监理年度执法目标管理制度

作者:dj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洛阳市农机监理年度执法目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案卷、会议记录、来信、来访、举报受理记录、工作台帐、工作职责等目标。

二、严格按照年度执法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人员,并与执法人员签定执法目标责任书。

三、市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每年人均办理执法案件数量不得小于3件,全所年度执法案件完成不得低于30件。

四、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严格按照法定期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和执法监察错案追究制度。

五、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收费标准、确保行政执法水平。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考试成绩差的同志要重点帮辅,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要待岗处理。

六、对执法人员未完成工作目标或者出现过错应当承担责任的,将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累计两次者做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