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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机行政执法里程、覆盖面及密度(频次)制度

作者:djadmin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洛阳市农机行政执法里程、覆盖面

及密度(频次)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农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行政执法巡查项目:

1、            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2、            农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上岗情况。

3、            农机执法人员的证件取得及执法过程中是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

4、            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5、            主要执法文书要素是否完备。

6、            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   行政执法巡查里程、覆盖面及密度频次:

1、            巡查里程:每月不低于400公里。

2、            覆盖面:全市范围。

3、            密度频次:每月要不低于巡查六个县(市)区,所辖县(市)、区两个月内至少要巡查一次。

三、   责任人及巡查范围:

1、            巡查区域:洛龙区、吉利区、孟津县、市区。

责任人:侯志钢

成员:付法鑫、邢普章。

2、            巡查区域:伊川县、宜阳县、偃师市、新安县。

责任人:郭红霞

成员:赵军旗、陈会民。

3、            巡查区域:栾川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

责任人:郑小进

成员:刘随挺、亢伊川。

四、   巡查台帐和登记制度

台帐登记包括巡查时间、巡查情况、巡查里程和巡查人员。对巡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必须认真登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符合程序,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