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洛安委[2012]40号)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农机监[2012]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农机干部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严防农业机械作业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农机行业实际,制定洛阳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市农机行业要围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为主要内容,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农机部门及广大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以活动促安全,活动期间保安全”的总体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法规宣传,深入农户。把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农机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根据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月”宣传活动,张贴或悬挂农机安全宣传标语,组织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设立包含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常识、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处理、事故现场图片等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看板、专栏和安全生产警示图片展,在乡村、集镇及农民群众与机手集中的地方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广大农民群众及机手提出的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协调,实地督查。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强化指导和协调。活动期间,市局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三、活动时间和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农机行业开展。
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25 日至30 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6月是“三夏”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业机械违法、违规作业和农机事故的高发期,同时也是农机监理执法宣传的黄金期,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三夏期间农机生产安全;各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要面向基层,向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和农业生产中的自我保护能力。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县(市)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农机“六个一”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大力推进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年度技术检验及驾驶员考核等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月”组织健全、经费到位、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活动扎实有效。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将安全工作落实的着力点放到当前三夏农机生产中去,重点抓好责任落实、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和防范大事故。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分解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并将安全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和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机户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各级的目标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修订并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创建“平安农机”和创建“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示范窗口为载体,针对“三夏”及农机作业的特点,加大投入,及时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纠正组织领导、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达到完善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提高农机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坚持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救援预案,确保及时、合理地处置,把损害降到最小,切实保障农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四)要结合三夏农机跨区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移动频繁、量大和道路交通实际,争取政府支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通行引导、跟踪维修、油料供应、信息服务等,重点针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重要时段以及县、乡道路的“死角”、“盲区”,采取重点监控。三夏期间,严禁农机手疲劳驾驶和操作、严禁农机载人,要对无牌证跨区作业的农机、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农机进行排查,决不能因抢收、抢种牺牲人的生命,对那些不让检查、或不检查的、造成重大农机事故的要负相关责任。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要组织本部门人员,进村入户,认真、仔细、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综合整治。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疏理,采取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汇报,争取支持,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五)做好部门协调与指导。通过电信、气象部门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将天气预报、安全常识、生产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人员、农民和农机手,使三夏农机生产参与者在思想、技术、工作上做到有备无患。
五、组织机构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具体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范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与市安委会、安监局和省农机局的工作联系。
活动小组成员:
组 长:王伯章(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侯志刚 丁会超 焦海祥
成 员:刘文良 郭红霞 秦志贤 邢普章
各县(市)区农机局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排查农机隐患,要全程参与活动,将活动方案细化,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车辆,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县(市)区农机局要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通过媒体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促进农机化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要切实搞好“三夏”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报导,通过新闻媒体,推动三夏各项工作开展,通过舆论监督,让农机行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无处藏身,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及时编发简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将总结材料、图片、光盘务必于6月28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市所将各县(市)区“安全月”活动情况,列入2012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秦志贤 联系电话:6325102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